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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房企争夺五象新区两幅地 华润和龙光成赢家

来源:住朋网 反馈/举报 2017年08月09日

    2017年8月9日(周三)上午10时,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出让两幅五象新区综合体地块,分别是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的144亩医疗卫生养老综合用地,以及位于龙华路南北侧的233.58亩大型商住地块。两幅地块共吸引了“万科、华润、天健、龙光、碧桂园、荣和、大唐”等10余家房企参与竞买。*终,华润置地(桂林)有限公司10.5亿元拿下五象玉洞大道144亩养老地块,深圳市圳雅投资有限公司(龙光地产子公司)13.9亿元摘得龙岗233亩滨江综合地块。

    华润10.5亿拿下南宁首宗养老地块

    首先出让的是GC2017-022地块,66号竞买人荣和率先举牌竞价,直接报出* 高地价,现场转为竞配建产权移交住房面积,按500㎡/轮往上加。1号竞买人华润举牌,产权移交面积为1000㎡,16号竞买人大唐、68号竞买人彰泰、36号竞买人深圳市圳雅、28号竞买人盛邦举牌紧跟,现场进入白热化阶段,甚至出现了两位竞买人几乎同时举牌的情况。中间这段时间,16号竞买人大唐频频举牌,拿下该幅地块的决心很大。随后8号竞买人天健也加入战局,产权移交面积持续飙升!

16号竞买人大唐

1号竞买人华润

8号竞买人天健

    当产权移交面积加价到20000㎡时,仅剩16号竞买人大唐、8号竞买人天健、1号竞买人华润三位竞买人还在轮番举牌,*终,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激烈竞争,1号竞买人华润以总价约10.5亿拿下该幅144亩综合地块,楼面地价5000元/平米(商住地块),竞配建产权移交住房面积4万平米。据了解,该地块5000元/平米的楼面地价为五象新区迄今为止* 高,竞配建产权移交住房面积4万平米也是土地新政实施以来* 多的一次。

签约现场

    据国土局官网公布信息,GC2017-022地块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新良路以西,占地面积144亩,是“住宅+养老机构+老年医院”综合用地。该地块要求养老机构宗地、医院宗地的建设要与商住宗地的开工、建设同步实施;如不按期完成养老机构项目、医院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暂停办理住宅地块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余期开发建设手续,开发门槛相当高。GC2017-022地块是华润置地在五象新区的第二个项目,也是其在南宁首宗养老地块,值得期待。

    深圳圳雅(龙光地产子公司)13.9亿拿下龙岗滨江综合地块

    GC2017-034地块占地233.58亩,位于江湾路以南、龙华路南北两侧,同样由3宗地组成,作为一个整体出让。这幅滨江综合体地块采用“限地价+竞自持+竞配建”的竞价方式,当宗地二、三(商住用地)挂牌价格达到800万元/亩时,转为在宗地一(商务、商业用地)原计容建筑面积自持不低于50%基础上竞自持面积,竞自持面积每次增加幅度为5%,直至****。这是南宁市**出现竞商业自持面积的“玩法”。

    竞价开始后,8号竞买人、36号竞买人、88号竞买人先后举牌。其间88号竞买人中途退出,现场仅剩8号竞买人天健地产与36号竞买人深圳圳雅展开车轮战。在36号报出* 高报价后,宗地二、三达到* 高地块800万/亩(楼面地价4000元/㎡),现场转为竞拍宗地一自持比例,50%起。现场当36号报价达到100%自持面积比例,转到宗地二、三(商住)竞配建产权移交住房面积。*终36号竞买人深圳市圳雅投资有限公司以约13.9亿拿下,楼面地价4000元/平米(限地价,也是龙岗迄今* 高),其中121亩商务商业地块****自持,两块住宅用地竞配建产权移交住房面积均为7500平米,合计15000平米。

签约现场

    GC2017-034地块是“商务+商业+住宅”综合用地,地块纵向被江湾路、龙华路等到了分隔为三个部分,其中靠江的地块一为商务商业用地,地块二、三为商住用地;其中两个住宅地块上分别要求建设一所9班的幼儿园,也就是说该项目未来会配备两所幼儿园。GC2017-034地块刚好被“夹”在“中铁交通天地明珠”和“启迪东盟科技城”项目之间,周边商业配套只有万达茂、合景天峻广场,多数项目还处在建设阶段,配套还待完善;交通上,靠近**建设的青坪大桥、三岸邕江大桥、龙岗大桥、青山大桥,以及在建的地铁4号线,未来交通便利;此外,地块拥有一线滨江景观资源,可打造成滨江综合体项目,值得期待。

    据悉,深圳市圳雅投资有限公司属龙光地产子公司,此次拿地将是龙光**进入龙岗区域。随后,龙光地产广西区域董事长郭晓洲接受采访,他表示看好龙岗的发展潜力,以前龙岗给人的感觉很偏,什么都没有,现在不一样了,路网交通便利,配套也在逐步完善中。**他还表示:“万达茂让龙岗片区起飞,而龙光将会让龙岗腾飞”。

    2017年第二十一期

    地块编号:GC2017-022

    地块位置: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新良路以西

    总占地:96386.38平方米(144.579亩),其中地块一宗地面积为65232.46平方米(折合97.849亩);地块二宗地面积为22811.63平方米(折合34.217亩);地块三宗地面积为8342.29平方米(折合12.513亩)

    地块一:容积率为>2.5且≤3.0,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20米,其中沿湖**排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内,第二排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5%-22%以内,其余为居住;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地块二:容积率为>2.5且≤3.0,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20米,其中沿湖**排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内,第二排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土地批准用途: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用地)50年。

    地块三:容积率为>1.5且≤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40%,建筑限高≤60米;土地批准用途:医卫慈善用地(医院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医卫慈善用地(医院用地)50年。

    项目建设要求:(一)竞得人须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176]、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设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17〕5号)及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项目投资建设履约监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提高容积率、不得改变用途。

    (二)竞得人应在地块二建设一所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5〕40号)规定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且须设置不少于1300张养老床位。

    (三)竞得人应在地块三建设一所设置有老年综合评估门诊、老年慢性病科、康复医学科、卒中病房等科室的医院。

    (四)竞得人须同步实施地块二养老机构项目、地块三医院项目与地块一住宅项目的开工、建设,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上述养老机构和医院的**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竞得人不按期完成养老机构项目、医院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暂停办理住宅地块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余期开发建设手续。

    (五)竞得人须在养老机构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地面±0.00后,方可申请办理住宅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且申请预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住宅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养老机构项目形象进度达到主体封顶后,竞得人可继续申请办理住宅项目后续商品房预售许可,且累计申请预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住宅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0%。养老机构项目和医院项目均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后,竞得人可申请办理住宅项目剩余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2017年第三十一期

    地块编号:GC2017-034

    总占地:155720.43平方米(折合233.5806亩)

    地块一:450109100201GB00068宗地位于江湾路南侧,实际出让面积80885.18平方米(折合121.3278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商务金融、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50年、批发零售40年。地块**容积率>1.5且≤2.0,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商务金融,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要求:沿江1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24米, 2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40米,其余限高≤6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7-029]的规定执行。

    地块二:450109100201GB00070地块位于龙华路北侧,实际出让面积为44768.60平方米(折合67.1529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40年。地块**容积率>2.5且≤3.0, 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要求:≤80米(沿龙华路一侧建筑局部可控制至≤100米)。根据《关于调整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7-028配建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函》(五象规建函[2017]398号),地块需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145.5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839.23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7-028]的规定执行。

    地块三:地块位于龙华路南侧, 实际出让面积为30066.65平方米(折合45.1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40年。地块**容积率>2.5且≤3.0, 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要求:≤80米(沿龙华路一侧建筑局部可控制至≤100米)。据《关于调整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7-032配建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函》(五象规建函[2017]397号),地块需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145.5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839.23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7-032]的规定执行。

    公开出让方式: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上述三个地块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标的出让,不接受单宗竞买。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三个地块的竞买资格,同时对三个地块分别进行有效报价,按三个地块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其中,地块二、地块三采用“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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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 责任编辑:王璐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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