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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地产·第31周报告:五象新区获批预售面积居首位

来源:住朋网 反馈/举报 2018年08月08日

    摘要

    宏观经济:2018年7月份PMI微降至51.2% ,消费品制造业加快扩张

    2018年7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2%,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制造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楼市政策:长春商品房必须申报价格才可销售,高于申报价不予网签

    7月30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出相应措施。

    《通知》提出,所有在售的商品房(含现房)须向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申报销售价格后方可销售,否则不予网签。未申报过销售价格的项目,须补充申报价格。

    此外,《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申报价格规范销售,高于申报价格的房屋不予网签。该《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土地供应:本周南宁市出让土地的总面积为8.9万㎡,新增1宗住宅用地,地块位于西乡塘区秀安路以西、安和街以北。

    土地成交:本周南宁成交2宗商住用地,地块位于南宁市吴圩镇光明路西侧、友谊路北面,成交总面积为5.9万㎡。

    商品房供应: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有8个项目取得预售证,共新增商品房供应1762套,面积10.8万㎡。其中丽景湾供应2.4万㎡住宅居首位。

    商品房成交: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南宁市商品房成交3144套,环比上升10%,成交面积28.1万㎡,环比上升10%。分物业类型看,本周住宅成交2154套,面积23.0万㎡,环比上升8%;办公楼成交54套,面积0.9万㎡,成交面积环比上升84%,商业营业用房成交99套,面积0.8万㎡,环比上升102%;其它物业成交3.3万㎡,环比下降5%。

    开盘情况:根据广西中原研究中心不完全监控显示,本周有2个项目开盘,推出住宅871套,成交684套,整体成交率78.5%。

    一、宏观经济

    发改委:上半年商品房销售增速回落,带动相关消费增长放缓

    发改委指出,今年以来,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较去年明显回落,上半年同比增长3.3%,比去年同期回落了12.8个百分点。

    据**统计局此前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771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增速比1-5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2%,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6.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2.4%。

    此外,商品房销售额66945亿元,增长13.2%,增速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4.8%,办公楼销售额下降3.2%,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5.7%。

    **统计局:2018年7月份PMI微降至51.2% ,消费品制造业加快扩张

    2018年7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2%,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制造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2.4%,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继续位于扩张区间;中型企业PMI为49.9%,与上月持平,略低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9.3%,低于上月0.5个百分点,继续位于临界点以下。

    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高于临界点,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位于临界点,原材料库存指数和从业人员指数低于临界点。

    **统计局:2018年7月份,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

    2018年7月份,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0%,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连续11个月保持在54.0%及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表明非制造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分行业看,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0%,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服务业增速有所放缓。从行业大类看,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60.0%以上的高位景气区间,业务总量较快增长。道路运输业、资本市场服务、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及修理业等行业的商务活动指数位于临界点以下,业务总量有所回落。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9.5%,比上月回落1.2个百分点,建筑业总体扩张有所减缓。

    **统计局:2018年7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低于上月0.8个百分点

    2018年7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3.6%,低于上月0.8个百分点,表明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总体继续保持扩张,但步伐放缓。

    财政部:2018年上半年国企利润同比增长21.1%

    2018年1-6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17176.3亿元,同比增长21.1%,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比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利润增幅高于收入10.9个百分点,铁、有色、石油石化等行业利润大幅增长。

    二、楼市政策

    长春:商品房必须申报价格才可销售,高于申报价不予网签

    7月30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出相应措施。

    《通知》提出,所有在售的商品房(含现房)须向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申报销售价格后方可销售,否则不予网签。未申报过销售价格的项目,须补充申报价格。

    此外,《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申报价格规范销售,高于申报价格的房屋不予网签。该《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早在今年5月份,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材料中增加商品房预售价格内容,申报价格将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上面向社会公布。

    另据**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6月,长春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1.6%;同比涨幅10.2%;其中环比涨幅在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6位。

    浙江: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

    近日,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公安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整治重点区域为我省**确定的先行开展专项行动城市(杭州、宁波);其它9个设区城市及其确定的重点县(市)。

    深圳:住宅限售三年,暂停企业购买商品住房

    7月31日傍晚,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手续;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的,可继续完成交易。

    其次,关于新供应用地也明确了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转让。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对社会关注度较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楼盘,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可能采用“线上诚意登记、公证摇号”、“线下公证选房”的模式开展相关销售工作,并对预售商品住房的公证摇号、按序选房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住建部:公布20家违法违规房企及中介,将陆续公布黑名单

    7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一批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共20家,其中包括保利地产、房天下、麦田等企业。

    此次公布违法违规名单是根据此前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

    此前6月,住建部联合会同中宣部等部委印发了《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苏州:8月1日起,房贷不满5年提前还款将收违约金

    据当地媒体消息,自8月1日起,苏州四大行将统一政策,针对提前还房贷的客户将收取一定违约金。

    消息称,自8月1日开始,客户若在5年内提前还款,将被收取违约金。具体而言,违约金=提前还款金额×月利率×6,即提前还10万,违约金2940,提前还100万违约金29400元。对此消息,中行、农行、工行和建行四大行均给予确认,“违约金”新规将从8月1日开始执行。

    惠州惠东:境外个人限购一套自住商品房,含港澳台居民

    8月2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对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当地购房的相关资质进行规范和限制。

    《通知》提出,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需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所在城市购买用于办公所需的商品房。

    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用的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此外,《通知》明确提出,惠东将加强买卖合同备案管理,若发现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不符合自住、自用原则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这与此前7月初大亚湾房管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置房产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基本相同。

    该通知同样规定,自2018年7月8号起,境外机构和人员购房必须提供在内地就业或学习的证明材料才能在大亚湾购房一套商品房。这意味着,以后港澳台居民购房限制跟外国人一样,不得购买商铺,只能购置一套商品住宅,境外机构只能购买办公用房一套。

    长沙: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

    8月2日,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近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沙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

    《通知》明确,两部门要建立打击非法中介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协作联动机制,并建立跨地协查机制,共同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住房公积金各区县(市)管理部要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认真组织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全面整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有涉嫌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的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机关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的,应妥善保存虚假提取资料,及时移交属地公安部门。

    《通知》指出,各分区县市公安局按照协作联动机制要求,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

    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宣传力度,告知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行使正当权益。各分区县市公安局及时发布和推介非法中介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办结情况,扩大惩戒影响力、震慑力。

    深圳:确定四成商品房六成人才房保障房

    8月3日,深圳市政府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正式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

    《意见》总体设计为,坚持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优化调整增量住房结构,盘活规范存量住房市场。

    三、土地市场

    1、南宁土地市场供应

    上周南宁市出让土地的总面积为8.9万㎡,新增1宗住宅用地,地块位于西乡塘区秀安路以西、安和街以北。

    地块位置:

    2、南宁土地市场成交

    上周南宁成交2宗商住用地,地块位于南宁市吴圩镇光明路西侧、友谊路北面,成交总面积为5.9万㎡。

    四、商品房供应

    1.新增预售项目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上周有8个项目取得预售证,共新增商品房供应1762套,面积10.8万㎡。其中丽景湾供应2.4万㎡住宅居首位。

    2.各项目新增预售情况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上周供应住宅7.4万㎡,商业0.1万㎡,车位供应3.3万㎡,办公暂无供应。

    五、商品房成交

    1.商品房成交面积28.1万㎡,住宅成交23.0万㎡,环比上升8%

    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上周南宁市商品房成交3144套,环比上升10%,成交面积28.1万㎡,环比上升10%。分物业类型看,上周住宅成交2154套,面积23.0万㎡,环比上升8%;办公楼成交54套,面积0.9万㎡,成交面积环比上升84%,商业营业用房成交99套,面积0.8万㎡,环比上升102%;其它物业成交3.3万㎡,环比下降5%。

    2、良庆区成交7.1万㎡居首位,成交面积环比上升45%

    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上周良庆区成交商品房797套,面积7.1万㎡居首位,环比上升45%。其次是兴宁区成交商品房735套,面积6.3万㎡,环比上升73%。

    (因房管局数据原因,按区域划分与按物业类型划分存在差别)

    3.各区各物业类型商品房成交状况

    从商品房成交的区域分布来看,上周良庆区商品住宅成交居首位,为454套,面积4.9万㎡,其次是兴宁区成交4.7万㎡;办公用房以兴宁区成交0.3万㎡为主;商业营业用房以良庆区为主,成交套数为170套,面积0.6万㎡。

    4. 二手房成交

    上周二手房成交571套,面积5.3万㎡,环比上升9%。其中青秀区成交236套居首位,面积2.2万㎡。

    5、商品住宅可售存量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8月5日,南宁市商品住宅可售存量为55603套,可售面积为613.5万㎡,环比上升3%。按近六个月的去化速度计算,目前存量的消化周期为7.8个月,比上上周少0.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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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 责任编辑: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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