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县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内容如下:
同意将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城东新区地段面积137.7906亩79576.46平方米(合119.3647亩)国有建设用地无偿划拨给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平南县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请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您还未登录,请先去登录后再发表点评
新浪微博
QQ空间
https://m.zp365.com/pn/News/Info/495870?t=h&webview=&fromapp=
首页
住宅
别墅
商业地产
地图找房
住朋云
二手房
租房
领红包
看房团
找优惠
直播
视频
资讯
美图说盘
楼盘通讯录
积分商城
房贷计算器
资讯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