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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扩围呼声高 存量房开征是趋势

来源:证券日报 反馈/举报 2013年09月26日

    专家分析说,房产税试点今年10月底到11月初扩围的可能性很大

    房产税试点扩围的声音再度响起。日前有消息称,有关部门将于10月份组织第二轮房产税技术培训。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房产税试点今年10月底到11月初扩围的可能性非常大,存量房开征房产税是大势所趋。”

    此前,**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和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报告都提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强调,“房产税改革的动力很足,赞同尽快扩大房产税试点。”

    刘桓表示,“今年政府宣布两个联网,即在2014年7月1日前将个人信息联网、不动产联网,联网成功后,在全国大面积普遍推行房产税试点的条件就比较成熟了。”

    不过,自2011年重庆和上海试点房产税以来,两年的时间里,房产税试点并没有再推进。究其原因,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区域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认为,*关键的还是地方政府在此问题上缺乏积极性。

    “房产税试点扩围在技术层面上已不存在问题,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可能是考虑到房产税一旦实行,会对当地楼市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有所顾忌。

    不过,张大伟表示,随着卖地收入锐减,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的意愿也会逐渐强烈。

    “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归根到底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上海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出台房产税就是一个相对长效的方法,至少会对市场看涨的预期有所打压。

    对于如何建设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刘桓提出三点建议,**是卡住贷款和资金,第二是税收调节,第三是政府投资保障房。

    刘桓强调,“其中*核心而且马上就能起到抑制投资效应的就是税收。”

    也有专家表示,要培育城镇内生发展动力,应推进房地产税的征收,逐步提高房地产税占地方政府税收的比重,使地方政府的精力从招商引资向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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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 责任编辑:林文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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