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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漏水 南宁一小区近1/3的顶层住户建"楼顶楼"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反馈/举报 2014年04月04日

    南宁市新阳路新秀佳园小区有业主反映,小区近三分之一的顶层住户在楼顶进行搭建,有的竟搭建了两层楼,楼体安全问题堪忧。顶楼业主回应说,搭建有苦衷,楼顶漏水严重无法入住,且整个单元其他楼层住户不愿分摊楼顶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只好自己出钱在楼顶搭建。楼顶违章搭建导致住房安全存隐患,其他住户不愿集资维修,顶层的业主和小区其他业主各自应该如何**和尽义务?

    小区楼顶,违法搭建

    3月31日,新秀佳园小区一业主说,小区顶楼乱搭建的现象愈演愈烈,原本只有一两家,后来其他顶楼业主跟风搭建,已发展到十来家,占小区顶层业主数的近三分之一。有的业主甚至搭建了两层,俨然“楼顶楼”。

    该小区共3栋住宅楼约170户。小区业主李先生介绍,目前已经搭建好的有十来户,另有三四户业主刚刚在楼顶搭建好铁框架,被物业公司叫停后暂时搁置。“业主在楼顶多搭建了一至二层,楼体地基压力骤然增大,房屋安全存在极大隐患。”也有业主表示,小区楼顶乱搭建,影响小区的外观,且楼顶属于公共部位,现在业主私自搭建楼房后,将顶层锁死,侵害了公共利益。

    当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几乎每栋楼上面都有搭建的房子,有的搭建了一层,并安装了景观风车,还有两三户则加盖了两层,安装了不少玻璃窗。

    “楼顶漏水,搭建防漏”

    一名在楼顶搭建了建筑物的业主称,楼顶漏水,实在没法住,花几十万元买的房子空置几年后,她决定搭建防漏。该小区物业公司谢主任介绍,小区业主于2005年入住,之后顶楼的业主发现楼顶漏水严重,有的业主家污渍一大片,有的业主家一遇小雨就积满水,到处需用大盆来接漏水。好几户顶楼住户无法入住。之后业主和物业公司将情况反映至开发商处,开发商派人来维修过,但仍然漏水,之后开发商便无动静了,而房子保修期也过了。

    “楼顶确实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楼顶漏水应由该单元所有住户共同分担费用,但是其他楼层的业主都不愿意出钱。”谢主任称,小区因为住户少,且物业费收取标准低,公共维修资金只能用于小区道路、外墙及公共设施开支,而楼顶维修需要住户集资。由于收不上钱来维修,漏水导致顶楼业主有家不能住。“所以顶楼业主就只能自己掏钱搭建来防漏水了。”谢主任称,*早出现搭建是2012年,当时一顶楼业主在顶楼施工时,物业公司曾出面阻拦,但没能制止。之后,便有不少业主效仿。

    小区业委会樊主任也解释称,顶楼多户漏水严重确实让顶层业主苦恼,没有钱维修楼顶,业委会也不忍心看着顶层业主无法入住,且物业和业委会没有执法权,只得睁只眼闭只眼,让顶层业主自己处理。

    目前着手搭建的几户业主,已经被物业暂时制止。但如何有效处理小区两派业主间的矛盾,物业公司希望相关部门介入。

    虽有苦衷,不能违法

    律师廖玉琼说,在楼顶私自搭建肯定不合法,不仅侵占其他业主利益,还可能危及楼体安全。“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因此,楼顶住户可以向物业反映情况,拿业主的维修资金来修缮房顶。如果保修期内开始漏水,则由物业公司帮忙出具证明,当时已经提出来但因开发商方面原因一直未修缮,可**开发商。“可以先由楼顶住户先自己垫钱修缮漏水楼顶,保留共花费金额证据,然后**其他业主或开发商。”

    廖律师称,在不影响其他业主到楼顶活动和楼体安全的情况下,在楼顶直接修缮或者重新铺盖一层齐楼面的盖面均可以,但不能以其他业主不尽义务为由,违法加盖一二层楼用于自家居住,而侵犯其他业**益。

    4月1日,南宁市西乡塘区**监察大队相关人员表示,将介入调查处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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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秀 | 责任编辑:陈梦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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