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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洞159亩大地块再献世 房企大鳄还抢吗?

来源:住朋网 反馈/举报 2014年08月27日

    近日,南宁土地市场将上演五象专场。**上午10:00,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南侧地块将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出让。该地块158.752亩,出让起始价351万元/亩,未来将作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

    据悉,平云路西侧地块、龙岗大道西侧地块也相继于29日上午挂牌出让,两地块均将作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其中,平云路西侧地块41.395亩,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53万元/亩;五象新区龙岗大道西侧地块71.295亩,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3万元/亩。

    上半年五象土地备受热捧,房地大鳄上演夺地大战,如今五象土地再献世,而且是近期出让**的一幅地块,是否能再引房企大鳄一阵“骚动”?明日该地块将“花落谁家”,敬请期待!

    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南侧GC2014-082地块**挂牌

    南宁市2014年第六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82地块位于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南侧,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039、450108001211GB00040;实际出让面积105834.57平方米(折合158.752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为>3.0且≤3.85,建筑密度>20%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住宅。根据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审定五象新区新村村回建安置小区A地块项目建设方案(二)的请示》(良政报[2014]105号),本项目须建设面积111801平方米的回建安置房,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79929平方米,安置不少于1245人;解决农民生活来源的商用产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5647平方米(原则上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225平方米;回建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比例大致为30:40:30,回建安置房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停车位671个;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面积的40%以上。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98]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5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14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本项目开发框架协议后,方可报名参加土地竞买。

    (二)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25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25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8月25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8时00分至2014年8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五象新区平云路西侧GC2014-083地块位 8月29日挂牌

    南宁市2014年第六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83地块位于五象新区平云路西侧,宗地号:450109100201GB00023;实际出让面积27596.75平方米(折合41.395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为>3.0且≤4.0,建筑密度>20%且≤35%,绿地率≥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居住。根据邕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岗商务区A5号安置点农民回建房项目所在地块重新公告上市交易的请示》(邕政报[2014]50号),本项目须建设面积39296平方米的回建安置房,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3684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614人;解决回建房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的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456平方米(原则上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机动车停车泊位236个,非机动车停车泊位370个;回建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其比例大致为3:4:3,回建安置房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86]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5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92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本项目开发框架协议后,方可报名参加土地竞买。

    (二)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27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27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8月27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8时00分至2014年8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五象新区龙岗大道西侧GC2014-084地块8月29日挂牌

    南宁市2014年第六十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084地块位于五象新区龙岗大道西侧,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7;实际出让面积47529.68平方米(折合71.295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为>3.0且≤4.1,建筑密度>20%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居住。根据邕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岗商务区A8号安置点农民回建房项目用地公告上市交易的请示》(邕府报[2014]49号),本项目须建设面积72384平方米的回建安置房,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6786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1131人;解决回建房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的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24平方米(原则上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机动车停车泊位434个,非机动车停车泊位678个;回建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其比例大致为3:4:3,回建安置房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085]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17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一)竞买人须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本项目开发框架协议后,方可报名参加土地竞买。

    (二)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27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27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8月27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8时00分至2014年8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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