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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否会抢占房屋出租市场?

来源:聊宅 反馈/举报 2018年03月15日

    对于社会保障性住房,例如经适房,大家都是趋之若鹜的,毕竟售价与市场价的差距还是很吸引人的。但是呢,一旦是想打着日后出租赚钱的想法去购买这类房屋的人,小编劝你早日打消这个念头,毕竟这里边是会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具体原因,请听小编为你答疑。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二、经济适用房的交易条件

    经济适用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虽然也是商品住宅,但又与市场上交易的普通商品住宅有所不同,具体就表现在住宅的**交易和二次交易上,主要考核标准是是否取得不动产证或者是契税完税是否满五年。

    1、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此时,房屋房主对该房屋依然是部分产权,交易前,需要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的同意以及是否行使政府的优先购买权,同意交易且 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才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但此时房屋仍为部分产权,业主必须补缴购房之初未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方可获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将房屋的性质由经适房转变为普通商品房,才能在市场上交易,出租,出售。

    2、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未满5年的经适房,按照政策规定是禁止上市交易和转让的,更不能用于出租、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如果是因为特殊原因必须转让的,也只能是按照不高于购买时的价格转让给同样具有购买经适房资格的人,不符合经适房购买资格的人是不允许购买的。此次交易也是需要经过房管部门的审批才能完成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保障社会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居住。

    三、 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根据上述经济适用房的交易条件,我们可以得知,经济适用房只有在满5年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将房屋的产权性质转为商品房性质,方可出租。

    也就是说,该类房屋只要挂名了经济适用房这几个字就不能用于出租,只有转变了身份和房屋性质,转变为普通商品住宅,才能出租。否则即使出租了,签订租赁合同了,也属于无效合同,严重的情况下,租赁方,中介和承租方都可能面临法律惩罚。

    总结:

    经济适用房想要出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契税完税或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房屋性质转变为普通商品房。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文中所使用图片和内容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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