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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住宅区应至少设一个废旧织物回收箱

来源:深圳晚报 反馈/举报 2018年11月16日

    废旧织物回收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牵头制定了国内***针对垃圾分类单一类别的地方标准《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后,于11月起正式实施。

    《规范》规定了废旧织物回收、暂存、分拣、贮存、清洗消毒、再生利用、处理处置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废旧织物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了深圳废旧织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关于废旧织物的回收,《规范》要求一个独立的住宅区应至少设置一个废旧织物回收箱,回收箱服务区域住户超过500户时可根据废旧织物实际产生情况增加。箱体应统一标识,外观包含分类类别、标志、投放指引、处理流程、回收企业联系方式、监管电话、箱体编号等基本要素。同时,废旧织物回收企业需提供免费预约回收服务。

    废旧织物可按破损度、污染程度、价值等进行初次分拣,破损度小且污染程度低、具有穿用价值的服饰类废旧织物可再使用,具有可再生利用价值的废旧织物要清洗消毒,然后根据纤维品种、颜色、含杂情况等进行分类,对废旧织物辅料如金属拉链、纽扣等应先分类拆除,进行再生利用。

    对于不具有再生利用价值的废旧织物,破损和污染程度严重的,应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或卫生填埋设施进行处理处置;作为危险废物的废旧织物应单独运输至城市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将废旧织物直接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或卫生填埋设施进行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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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 责任编辑:黄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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