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符合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购的群体: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三)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13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17元,则意味着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9853.6元以内才可以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购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的资料(证件类的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类的请提供原件一份,表格类的请填写一式一份):
1、申请书(内容:工作情况、婚姻状况、住房困难情况);
2、《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共同申请人审查表》;
3、申请人、配偶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4、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有效的现居住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南宁市户口的申购人员户口所在地住址与实际住址不同的,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住址和实际住址住房的产权证明材料);
5、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6、无房单身人员要提供未婚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7、配偶已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8、异地调动的职工必须提供原工作城市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转业军人必须提供原部队出具的住房证明。
南宁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流程:
1、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人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和《共同申请人审查表》后,请到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工作单位(居委会)、户口所在地的房改部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首府南宁房改办签署意见和盖章
3、申请人将需要提供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
4、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将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的姓名资料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然后对经公示合格的材料提出初审意见
5、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6、发展中心将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每月20日在相关媒体和房改办办公楼一楼公示,公示10天后无异议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并等候通知参加选房;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7、选好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原件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房改办办公楼6楼售房科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说明:
1、共同提出申请的同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除填报《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外,另需填写《共同申请人审查表》。
2、申请人/配偶工作单位(居委会)核查意见一栏,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签署核查收入情况和拥有住房(含房改房、私房、在建的集资建房和市场运作建房)或租房的情况意见。
3、具有南宁市户口的市属单位、区直单位职工、原南宁地区、南宁铁路局职工请分别到首府南宁房改办(电话5706031)、区直房改办(电话2806569)、崇左房改办(原南宁地区,联系电话7968323)、南宁铁路房改办(电话2726735)签署核查住房意见;非南宁市户口的城镇人员请到户口所在市(县)房改部门签署核查意见。
4、填写材料请使用黑色水性笔,提供的资料请使用A4纸。
5、属于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16平方米的,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与原住房面积之和减去保障面积所得为超标面积。
6、应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手续。
取得准购资格的申请家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开选房:
1、公布房源信息。每次开盘前,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根据可供房源数量将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定期在《南宁日报》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公场所公布,公布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可供房源数量、价格、申请家庭报名时间、地点等。
2、确定参加选房申请家庭名单。申请家庭按照公布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申请报名,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报名申请家庭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的顺序编号,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选房申请家庭名单,并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
3、选房。申请家庭凭《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和《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房,选定住房后,应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署《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
南宁经济适用房能出租、出售吗?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2、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内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的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它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回购价格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外地户口可以申请南宁经济适用房吗?
外来务工人员将不再有在南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只有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人员才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南宁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区间是多少?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80平方米。
联系电话: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售房科 5705842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受理单位、受理地址
序号 城区 受理单位 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1 青秀区 新竹街道办事处 新竹路38-18号4楼社会事务办公室 5843407 2 青秀区 中山街道办事处 竹溪南路7号社会事务办公室 5360651 3 青秀区 建政街道办事处 长堽路42-5-1社会事务办公室 5630686 4 青秀区 南湖街道办事处 华宾路南湖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公室 2281343 5 青秀区 津头街道办事处 锦春路8号5楼 5523455 6 青秀区 仙葫开发区管委会 仙葫大道333号建设局 4780163 7 青秀区 长塘镇人民政府 长塘镇长塘路41号镇政府大院便民服务站 4270030 8 青秀区 伶俐镇人民政府 伶俐镇伶俐新街建设站办公室 4266744 9 青秀区 刘圩镇人民政府 刘圩镇新兴街24号建设站办公室 4302248 10 青秀区 南阳镇人民政府 南阳镇光明路1号 4321231
序号 城区 受理单位 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1 西乡塘区 西乡塘街道办事处 明秀西路117号四楼406号政务中心 3829030 2 西乡塘区 华强街道办事处 华强路西一里30号民政办公室 2439346 3 西乡塘区 衡阳街道办事处 友爱北路51-1社会事务办公室 3125030 4 西乡塘区 北湖街道办事处 秀厢大道45号经适房和廉租房办公室 3105193 5 西乡塘区 安吉街道办事处 安吉大道57号 3933297 6 西乡塘区 新阳街道办事处 新阳路87号3楼民政办公室 3166162 7 西乡塘区 上尧街道办事处 大学路87号民政办公室 3278925 8 西乡塘区 安宁街道办事处 皂角村1号 3321957 9 西乡塘区 心圩街道办事处 心圩路36号 2311012 10 西乡塘区 石埠镇人民政府 石埠三街26号办公楼406建设和经济贸易站 3250680 11 西乡塘区 双定镇人民政府 双定镇政府大院兴隆街9号**建设管理站 3363372 12 西乡塘区 金陵镇人民政府 金陵镇**建设管理站 3359839 13 西乡塘区 坛洛镇人民政府 坛洛镇政府第二办公区2楼**建设管理站 3352653
序号 城区 受理单位 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1 江南区 江南街道办事处 五一中路25-29号市政办公室 4885629 2 江南区 福建园街道办事处 福建园小区23栋 4833910 3 江南区 沙井街道办事处 五一西路56号市政办公室 2349368 4 江南区 吴圩镇人民政府 吴圩镇成校教学楼2楼**建设管理站 4205283 5 江南区 苏圩镇人民政府 苏圩镇团结路8号**建设管理站 4179920 6 江南区 江西镇人民政府 江西镇政府大院**建设管理站 3361199 7 江南区 延安镇人民政府 兴延街1号延安镇政府大院城建站 4168201 8 江南区 那洪街道办事处 白沙大道86-2号2楼党政办公室 4851447
序号 城区 受理单位 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1 良庆区 良庆镇人民政府 良庆街新三街38号 4750079 2 良庆区 大沙田街道办事处 大沙田先锋路1号4楼劳动保障事务所 4503843 3 良庆区 那马镇人民政府 那马镇政府办公楼3楼**建设管理站 4770119 4 良庆区 大塘镇人民政府 大塘镇民族街**建设管理站 4120093 5 良庆区 那陈镇人民政府 那陈镇那陈街**建设管理站 4140031 6 良庆区 南晓镇人民政府 南晓镇政府建设站 4105006
序号 城区 受理单位 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1 兴宁区 朝阳街道办事处 济南路东段25号后楼3楼社会事务办公室 2432357 2 兴宁区 民生街道办事处 解放路54号205房社会事务办公室 2635519 3 兴宁区 昆仑镇人民政府 昆仑镇九塘街2号城建站 4257018 4 兴宁区 三塘镇人民政府 三塘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5822331 5 兴宁区 五塘镇人民政府 五塘镇邕梧路179号 4229230
序号 城区 受理单位 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1 邕宁区 蒲庙镇人民政府 蒲庙镇政府城建站 6135809 2 邕宁区 新江镇人民政府 新江镇政府城建站 4762001 3 邕宁区 那楼镇人民政府 那楼镇政府财务室 4345025 4 邕宁区 百济乡人民政府 百济乡政府党政办公室 4376005 5 邕宁区 中和乡人民政府 中和乡政府党政办公室 4330010
南宁市2014年1月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列表(经济适用住房)
1 中房碧翠园(C组团) C1-C4,C13,C14 ,C16,C25 友谊路西二里19号 集中新建 7095 2008 824 竣工 2 中房碧翠园(B组团) B1-B5 江南区壮锦大道东面 集中新建 1080 2012 1080 1#,2#主体施工,3-5#基础施工 3 鑫利华花城 21-25#,32-49# 秀厢大道东段秀园三里1号 集中新建 4726 2008 3074 一期基本建成 4 康岭花城经适房 9-12,14-16,18,24-26#楼 那元路西侧 集中新建 2368 2009 968 竣工 19#、20# 176 2012.9 176 装饰装修 5 富宁新兴苑五期经适房项目 51-53#,55-58# 五一西路1号 集中新建 1127 2009 860 部分建成(51,52,58) (50-A栋,B栋,C栋) 江南区五一路西面 264 2012 264 完工 6 昌泰清华园 梅园4,5#,竹园1,2,6,7,8# 石埠路东68号 集中新建 3754 2007 1720 基本建成 (梅园)6#、8#、9# 406 2013.3 406 装饰装修 7 安吉华都 A1-A5,B 安吉大道33号 集中新建 2586 2007 1077 完工 8 富宁新兴苑.壮锦大厦 1-3# 江南区五一路 集中新建 414 2012 414 主体施工 9 厢竹北经适房项目(鑫利华家园) 1-6# 兴宁区厢竹大道北面 集中新建 1272 2012 1272 主体施工 7#、9#、10# 590 2013.3 590 主体施工 10 兴侨小区经适房三期 17、20、23#楼 宁武路兴侨小区内 集中新建 220 2012 220 装饰装修 11 邕宁区滨江小区经适房项目 邕宁区滨江小区 集中新建 1130 2013.8 1130 基础施工 12 昊壮上乐湾(乐贤路保障房项目) 南宁市乐贤路 集中新建 1003 2013.9 1003 基础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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