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
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发布了
《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
2022年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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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2022年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地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40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253号)《2022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玉市教函〔2022〕1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新生入学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 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根据划定的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100 %“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政策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采取随机方式对学生和老师实行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五)坚持科学统筹。科学统筹新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三、入学对象
(一)具有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内的玉林市城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2届小学毕业生。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1)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2)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3)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2020年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适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适龄子女;
5.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6.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四、新生地段服务范围
(一)玉州区服务范围
1.“四至”服务界线:
东至:二环北路
南至:人民东路
西至:金玉路
北至:教育东路
2.具体范围:
道路:
教育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的南面)
广场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
人民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的北面)
二环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的西面)
金玉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的东面)
广场西路东(金玉路以东段)
吉泉路、金棠路、金吉街
里、巷:统田里
(二)玉东新区服务范围
1.“四至”服务界线:
东至:双拥路
南至:石棠路
西至:二环北路
北至:勤政路
2.具体范围:
道路:
双拥路(勤政路至石棠路西面)
石棠路(双拥路至二环北路北面)
二环北路(勤政路至石棠路东面)
勤政路(双拥路至二环北路南面)
(三)新生地段服务范围图

服务范围:本区域的街道、住宅小区和行政、事业单位等。
五、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一)A类:地段生
1.地段生界定
地段生是指持有玉林城区户籍(适龄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内)在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且其法定监护人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100 %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1)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100 %产权的,则需要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户满3年以上,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
(2)地段生申请入学的居住类房屋必须实际居住,没有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的,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不足****产权的不动产(房产)证名下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符合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生条件的玉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9日(含此日)前。
3.地段生材料审核及入学注意事项
(1)接收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内符合地段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材料审核时,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证明);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范围内持有100 %产权的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③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单位的编制名册等证明材料。
(2)在玉林城区外小学毕业要求返回原籍就读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的地段户籍学生,请于2022年7月29日前带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学生的户口簿、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审核、报名备案。
(3)按照地段生界定入学的学生,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资格。
4.上门查看实际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实际入住情况。
(二)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1)军官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2)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3)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4)2020年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证明材料;(5)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证明材料;(6)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7)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工作单位编制名册。
(三)C类: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
C1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2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3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且未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现场核验的材料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②2022年购房业主子女须提供在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首套房查档证明。
(3)法定监护人的经商、务工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②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账。
3.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四)D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法定监护人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且在玉林高 级中学附属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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