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预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55亿元。此次按照中央2020年下达我区补助资金总量的50%预下达,涉及14个设区市的73个县(市、区)。
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关于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的有关要求,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有关市县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4类重点对象,以及边缘户、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地区其他农户的危房改造。自治区分配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严格执行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流程规定,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直接细化分解到县(市、区),项目审批权限也全部下放到县(市、区),并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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