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获悉,区直中心开展了商转公跨行免自筹业务,在9家银行进行办理商转公不再需要业主先结清欠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职工都可以实现免自筹商转公了。
某区直单位职工钟先生此前在一家银行办理了住房贷款60万元,利率上浮后,房贷利率达到6.37%,钟先生贷款30年,每个月还款额度高达3700余元,30年产生利息共计74万余元。钟先生申请商贷的银行未开通免自筹商转公业务,他需要凑足近60万元结清商贷后才能转公积金贷款。23日,钟先生得知可以跨行实现免自筹商转公后,感叹“太好了”。他算了一笔账,公积金的利率是3.25%,接60万元来算,同样是贷款30年,他每个月只用还款2611元,还贷压力小了不少。
“以后,很多像钟先生这样的职工,都能有机会减轻还贷压力了。” 区直中心相关负责人何苗称,为提升缴存职工的幸福感,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区直中心在合作银行中选择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作为承办银行,并多次与未开展贷款合作业务的华夏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等9家银行进行跨行业务对接,通过承办银行与9家银行开展商转公跨行免自筹业务,办理不动产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使借款人免自筹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资金,实现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无缝对接,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目前,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北部湾银行已能办理免自筹商转公业务,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也进入了免自筹商转公业务测试阶段。以上均为同行顺位抵押,职工免去自筹资金的麻烦,由公积金中心与各行之间完成抵押权转移。再加上上述9家银行跨行实现免自筹商转公,几乎覆盖了办理住房贷款量大的银行。
何苗称,办理商转公的流程没有改变,职工办理商转公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提出申请,区直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但她提醒广大职工,商转公不能办理组合贷款,超过公积金可贷金额的部分,职工要自筹资金结清。比如,黄先生尚有75万元商贷未结清,但黄先生公积金贷款**额度是60万元,那他必须自筹15万元才能完成商转公。同时,办理此项业务的前提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
另外,何苗透露,过往来办理业务的人中,有些职工已经还清了商贷,还提出商转公申请,这是不符合商转公条件的,“商转公必须是有未结清的商贷的情况下才能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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