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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房门被更换却未告知 柳州古亭春晓物业:以车位来替代赔偿

来源:柳州晚报 反馈/举报 2020年06月15日

“装修时突然发现自家房门被更换,物业不但没有一句道歉的话,说好的赔偿也没拿到,我该怎么办?”近日,家住柳州阳和工业新区古亭春晓小区的胡女士求助。经过记者调解,物业*终向胡女士赔礼道歉,双方和解。

业主:物业换门却未告知

胡女士说,去年7月交房后,她位于阳和工业新区古亭春晓小区2栋的房子开始装修。当年8月14日,她突然被自己请的装修工人告知:门被换了,没有钥匙无法进去装修。是谁换的门?胡女士两天后从外地赶回,当她向该小区的物业广西美佳物业询问换门原因并索要钥匙时,却被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已经通知过业主换门了,要先归还原门的钥匙,才能拿到新门的钥匙。

古亭春晓

古亭春晓效果图

胡女士则称自己没有收到换门通知,且原门的钥匙已经找不回。为此,她一气之下报了警,向物业提出索要半年物业费约1260元作为装修工人工资和精神损害的赔偿。经民警调解,物业提供了新门钥匙,后来物业也同意了赔偿要求——由负责通知的陈姓工作人员承担这笔赔偿。

去年8月底,物业陈姓工作人员主动打电话联系胡女士,两人协商后,胡女士答应可以只赔偿一半,即630元。然而,胡女士此后一直没有收到赔偿款,经催问得知陈姓工作人员已经离职。今年5月,胡女士只好再次找到物业***,但赔偿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物业:以更换车位来替代现金赔偿

6月3日上午,记者与胡女士一同来到古亭春晓小区,该小区美佳物业的一名尹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胡女士所在的单元很多业主反映1户和2户的门安装方向不合理,存在打开时会互相碰撞的情况,物业在询问了房开,报备了住建局,一一取得业主们的同意后,决定对原门进行更换。由于原先负责通知业主换门的陈姓工作人员已离职,至于胡女士到底有没有被通知到及相应赔偿问题,只能上报再次核查之后才能答复。

6月5日上午,物业向胡女士表达了歉意,并根据胡女士的要求,决定以更换车位的形式来替代之前提出的现金赔偿。当日下午,物业为胡女士调整了新车位,双方握手言和。

律师:物业应担责

“胡女士是涉案房门的所有权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物权。”针对胡女士一波三折的**经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美佳物业公司擅自更换他人的房门,明显属于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但事件并不涉及人格权利,因此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依据。值得一提的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其行为后果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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