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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广西三市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增值税专票

来源:南国早报 反馈/举报 2016年07月26日

    8月1日起,广西三市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增值税专票

    单份发票**限额不超万元

    8月1日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是一般纳税人的权利。近日,**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全国有91个试点城市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南宁、桂林和北海位列其中。这意味着,8月1日开始,广西这3座城市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可先行先试,享受这个便利政策。

    今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此后,黄先生经营的宾馆常常接到订房客人咨询: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黄先生的宾馆无法自开增值税发票,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一些客人嫌麻烦,转而到其他宾馆住宿。为此,黄先生每个月都要损失好几单生意。

    广西税务郭税官告诉记者,营改增之后,出差的住宿可以取得增值税发票用于进项抵扣,这确实让许多小规模住宿行业犯了难:如果升为一般纳税人,对许多住宿从业者来说税率过高,毕竟这个行业很多开支取不到进项票,那么在顾客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能到国税机关代开,纳税人与税务机关都辛苦。

    不过,这个情况将得到改变。8月1日《公告》实施后,南宁、桂林、北海3个城市中,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了。广西税务郭税官表示,这3个试点的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而主管税务机关为试点纳税人核定的单份专用发票**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即单份专用发票可开具的**不含税金额为9999.99元。

    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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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 责任编辑: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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