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总部成功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27亿元,至此,广西已全面完成财政部已下达新增债券限额发行、地方专项债券结存限额发行“双任务”,累计发行新增债券1173.6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81.6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892亿元。
今年上半年,广西完成财政部下达新增债券限额1046.65亿元发行工作,提前3个月完成财政部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新增债券发行的任务,提前半个月完成财政部关于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的工作要求。8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提出依法用好地方专项债结存限额。财政部于9月下达广西可使用地方专项债券结存限额127亿元。此次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全部使用了地方专项债券结存限额。
为确保新增专项债券资金892亿元尽快发挥作用,自治区财政厅将债券发行使用作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用好用足中央政策,统筹考虑各地区债务风险、项目储备质量、资金使用进度、债券支持领域等因素,加快债券发行,推动债券资金提前发力。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市政、产业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领域889个重点项目,有效拉动了投资需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广西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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