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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若不明码标价 销售商每套将被罚款5000元

来源:柳州晚报 反馈/举报 2014年05月29日

    每套商品房的销售价格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开发商不明码标价、虚报价格,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柳州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柳州市物价局将从今年5月到8月底,在全柳州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对未按规定标价的销售商,将按照每套5000元进行处罚。

    2011年开始,**发改委和自治区物价局就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项目,经营者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之后的十日之内,并于预售或销售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不高于申报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要求商品房销售经营者必须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商品房销售基础信息公示牌、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手册等。商品房明码标价要做到“一套一标”,即每套房源都必须标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每平方单价及总价等。

    昨日,柳州市物价局召集六县四城区物价局负责人在古亭山某楼盘召开现场会。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加大力度,狠抓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对于不明码标价的、未按规定内容实行一套一标的,或捂盘销售等行为,将按照**发改委《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查出问题处理意见的函》进行处理,根据未做到一套一标或未公开在手房源实际套数,按每套5000元罚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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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媛媛 | 责任编辑: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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