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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出让一幅五象地块 五象供地热潮持续

来源:住朋网 反馈/举报 2013年11月22日

    今年下半年,五象新区土地出让极为“热闹”,频频出让的土地数量使五象成为南宁各大城区之中出让数量之首。然而数量虽多,却总是惨遭流拍,而**,五象新区将再度出让1幅商住用地,为五象大道南侧的GC2013-088地块,58.648亩。具体情况如何,敬请关注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网的现场报道。

    根据《南宁市2013年第六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显示: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3-088地块位于五象大道南侧,宗地号:450108100008GB00077;实际出让面积39098.91平方米(折合58.648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5.0且≤5.7,建筑密度>30%且≤55%,绿地率≥15%且<2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用地内可建设三栋楼,三栋塔楼建筑高度为190-210米、160-190米、120-150米,裙楼高度≤36米。计容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20%-25%,其余为商务金融(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116]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9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6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竞买人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二)符合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20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20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1月20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8时00分至2013年1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出让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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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 责任编辑:黄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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