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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救市有效 11月2宗地块出让将再暖土地市场

来源:住朋网 反馈/举报 2014年10月30日

    房贷新政出台至今满月,各地喜报频传,楼市普遍回暖,房企、开发商拿地热情也相继有所提升。业内人士预测,第四季度或有更多房企进入土地市场,期待在土地市场低位运行时“抄底”。

    据住朋网统计,截至10月 30日,11月将有4宗地块挂牌出让,其中2宗地块为商务、住宅用地,分别是那洪大道南侧、友谊路东面GC2014-109地块与西乡塘区新阳路北面GC2014-101地块。

    根据公告显示,那洪大道南侧、友谊路东面GC2014-109地块将于11月26日挂牌出让,地块面积78.943亩,出让单价为454万元/亩,将作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当前该地块附近仅有一个商住综合体——森林假日,若地块建商务写字楼项目,将再填补区域版块空缺,助飞空港新区。

    而西乡塘区新阳路北面GC2014-101地块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用地,出让条件相对苛刻。该地块137.059亩,由3幅不规则的小地块捆绑组成,于11月27日挂牌出让,出让单价为603万元/亩。地块要求建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同时项目地块内须配建2所幼儿园,一处12班,一处9个班。因项目东侧现状为南宁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生产锅炉(燃料为水煤浆),在锅炉200米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其烟囱高度,且锅炉影响范围内建筑不能进行销售。

    “金九银十”即将逝去,但各项救市政策的“药效”正在持续作用着楼市,房企开发商投资拿地的信心亦增强了,11月份的土地市场或再掀“圈地”大战。两宗地块命运如何,敬请关注住朋网后续报道。

    南宁市2014年第八十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条件

    GC2014-109地块位于那洪大道南侧、友谊路东面,宗地号:450105004208GB00044;实际出让面积52628.74平方米(折合78.943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用地(办公)50年、批发零售用地(商业)40年。容积率>2.0且≤3.0,建筑密度>25%且≤30%,绿地率≥30%且<5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2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按10%-20%控制,其余为办公。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核发的《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2014-019)和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发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4]46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45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158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8时00分至201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GC2014-109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4年第七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4-101地块位于西乡塘区新阳路北面,为新阳路292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用地,由450107006002GB00148、450107006002GB00149、450107006002GB00150三宗地组成,出让总面积91372.87平方米(折合137.059亩),项目总容积率>3.0且≤5.87,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其中,450107006002GB00148宗地出让面积32144.99平方米(折合48.217亩),容积率>3.0且≤5.67,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25%,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5%且≤8%;450107006002GB00149宗地出让面积51112.57平方米(折合76.669亩),容积率>3.0且≤5.7,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25%,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10%且≤16%;450107006002GB00150宗地出让面积8115.31平方米(折合12.173亩),容积率>3.0且≤7.76,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25%,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30%且≤35%。

    GC2014-101地块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项目地块内须配建幼儿园两处,一处12班,建筑规模不少于3240平方米,用地规模不少于5040平方米;一处9班,建筑规模不少于2430平方米,用地规模不少于3780平方米。幼儿园可结合建筑物裙房进行配建,但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每处幼儿园幼儿室外游戏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因项目东侧现状为南宁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生产锅炉(燃料为水煤浆),在对该锅炉实施改造前,须根据环保部门意见,在锅炉200米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其烟囱高度,在未完成改造前,锅炉影响范围内建筑不能进行销售。如因环保问题造成项目配套小学无法按时建设并交付使用,需由城区及市教育部门协调解决该项目小区业主就近入学问题。因项目不临现状市政道路,需自行协调进行交通问题;在周边**道路未能形成之前,项目建设不得影响周边单位及居民现状道路的通行。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49)的规定执行。

    GC2014-101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0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为165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申请须具备相应的土地熟化人资格。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持市城乡建委出具的土地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方可参加报名。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8时00分至2014年11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4-101地块具**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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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 责任编辑:黎林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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