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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天山过渡市场前摊主还没走 后摊主就摊位卖菜 租金怎么算?

来源:在柳州 反馈/举报 2020年08月24日

近日,柳州市民刘女士爆料称,之前在天山路便民疏导点,也就是原来的天山过渡市场租了两个摊位,可没想到,疏导点的管理方竟然把摊位转租给了别人,这让她很难接受。

菜市场

  自己租下的摊位 别人在使用

  今年6月初,刘女士在天山路便民疏导点租下了二区109、110两个摊位,当时并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她向疏导点的管理方交纳了900元的押金和一个月的租金后,就开始摆摊了,可前两个月由于家里老人生病,所以出摊并不多,加上生意不好做,8月初她正式和管理方办理了退租相关手续。

  刘女士说,8月11日下午,管理方与她交接时,要求她交8月的摊租,“当时我就表明清楚,交这个摊租可以,这个月的使用权还是归我。”

菜市场

  就这样,管理方从900的押金中扣除了8月份的租金495元,退回了405元。可让刘女士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就发现,她的摊位有人在摆卖。刘女士认为,自己已经交了租金,不管出摊与否,管理方都不能再把摊位另租他人,便要求对方退还8月份的部分租金。

  刘女士多次找到疏导点的管理方,可双方一直没能协商一致。

  那么实际情况是不是像刘女士说的这样?在天山路便民疏导点二区,记者看到正在刘女士租的摊位上摆摊的新摊主,她租下了108、109和110三个摊位。新摊主说,她在8月10日一共给管理方交了2830元租金,8月11日开始摆摊。

菜市场

  管理方:摊位并未转租 愿意退还部分租金

  记者随后找到了疏导点的管理方了解情况,不过当时管理方的负责人并不在现场。8月22上午,对方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记者。对方表示,109和110两个摊位的使用权还是归刘女士所有,他们并没有转租。

菜市场

  疏导点管理方负责人:没有转租,我们当时是安排了临时的摊位业主暂时在那摆放着,如果你要摆的话,我们可以让那个业主立马就清场,清空,你就可以摆回原来的位置。

  记者:(新摊主)她说她交了两千多块钱给你们管理方?

  疏导点管理方负责人:是下个月9月份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愿意继续和刘女士进行协商,退还部分租金。

菜市场

  看来刘女士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那么如果大家也遇到类似的问题又该怎么办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一辰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说,首先如果刘女士已经支付了整个八月份的摊位使用费,那么她有权利对这个摊位进行使用,哪怕空置在那里也是刘女士的权利。如果自己租的摊位被别人使用了,那么使用双方应该按照实际的使用天数来承担相应的租赁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管理方也应该返还多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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