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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房产查档费终于调整了 60元查档费降为30元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反馈/举报 2015年06月05日

    备受市民诟病的南宁房产查档费终于调整了

    60元查档费降为30元无房证明免收服务费

    6月3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南宁市住房局)了解到,此前,一直被市民诟病的60元查档费调整为30元,无房证明免收档案查询服务费。买卖二手房、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据悉,该项调整将于6月8日起执行。

    查档费由60元降为30元

    调整前:需要出具查档结果的收费为60元/档/次;不需要出具查档结果的收费为50元/档/次。

    调整后:需要出具查档结果的收费为30元/档/次,不需要出具查档结果的收费为20元/档/次,以单次房屋登记形成的档案为一档。

    查档证明一度成为市民普遍用到的材料,无论是小孩入学,还是买卖房产等诸多领域,都离不开房产证明。

    据南宁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称,此前,服务中心为了保证住房数据的准确和完备,耗资耗力建立了电子档案库,并与纸质档案同样进行保存。近年来,由于市民查询档案的频率增加,不少人呼吁降低查档服务费,因此,在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后,住房部门推出了该项惠民利民政策。

    无房证明免收服务费

    调整前:无论个人(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有几套房产,都需要收取查档服务费,即使档案查询结果为“无房屋档案记录”的,也要收取服务费。

    调整后:在查询个人(家庭)房屋登记信息业务中,如果档案查询为“无房屋档案记录”,那么,将免收该次档案查询服务费。

    陈先生是外来人员,在南宁工作生活,但一直租住着亲戚的房子。小孩入学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陈先生觉得很冤,“没房产也得花钱证明”。南宁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说,调整后,诸如陈先生这种情况,不再收取查档服务费。

    部分业务取消查档流程

    调整前: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房屋抵押登记业务过程中,当事者需要在住房部门查档,取得《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再提交给住房部门,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调整后:取消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的前置房屋状况查询流程,在受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时,不再向申请人收取《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改由受理、审核环节的工作人员自行核查。

    高先生前几年购买了两套房产,由于工作调动,他要离开南宁,因此要卖掉两套房。他发现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要求他出具由房产部门提供的权属证明。“办理过户登记和档案均在房产部门,还要求市民再查一遍,不合理。”他认为这个程序早就应该改进,**,可以减少市民办事的麻烦;第二,工作人员内部协调,也可以提高办事效率。

    该项调整从6月8日起执行

    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局获悉,该项调整从6月8日起执行。业内人士估计,住房部门查档收入可能减少大半。

    该项调整涉及多个方面,因此,南宁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称,会加大宣传力度,并且在办事大厅安排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以保证市民少做无用功。

    调整是否会引起查档服务的波动呢?相关人员认为“应该不会”,因为查档证明的有效期仅为一个月,提前或者推后,都没有必要。但由于取消了产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等流程中的查档步骤,可能会导致查档业务量急剧减少,以后市民在查档过程中,等候时间会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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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 责任编辑:姜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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