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文件,自6月7日起柳州公积金政策正式调整,包括:恢复受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至70万,二孩家庭首套可贷80万。
恢复受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
“柳州何时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这个的呼声一直都很高,2018年柳州暂停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至今,得益于个贷率的走低,为帮助广西区内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解决购房资金需求,促进柳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项业务终于恢复受理了。
关于新政,有这几个重点:
1、办理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广西区内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柳州市辖区(含五县)购买新建现售商品房、二手房。
新建现售商品房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通过住建部门现售方案备案的相应楼栋商品房。
购买新建现售商品房的购房合同销售依据条款应为现售信息,且该商品房所属楼栋已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妥现售备案手续。
2、可申请异地公积金的时间认定
购买住房为新建现售商品房的,如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在本通知发布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购买住房为二手房的,过户到借款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在本通知发布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3、符合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并且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24年6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70万,二孩家庭首套80万
结合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柳州市现有房价水平等实际情况,适当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5月中旬发布的意见征集稿,数日等待之后,柳州终于迎来利好,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了。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从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符合**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家庭,申请首套(借款申请人家庭无未结清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额度可再提高10万,即70+10=80万元。
以家庭为单位,可且仅可享受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借款申请人家庭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因素审定。
个人可贷款额度的核定办法为:个人可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
核定办法中的缴存余额倍数从6倍调整至10倍;同时调整缴存时间系数,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6个月至23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0。
按新政计算,如果夫妻缴存时间均达到60个月以上,即时间系数1.4,要贷到70万元上限,那么夫妻公积金贷款账户总和为50000元以上。
核定计算不足20万的,**贷款额度为20万,也就是公积金贷款额度范围在20-70万之间,二孩家庭提额10万。另外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标准也按新政策执行。
原贷款政策要求借款人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才受理,此次也放宽条件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借款申请人配偶参与个人可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时间要求参照以上作相应调整。
文件原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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